关于提交2016年度教师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文华学院各系、各部门:
学院将对本学期教师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上报,请各系、各部门科研秘书将教师科研成果详细情况统计后交至科研处进行审核认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1) 获奖成果
1.教师撰写并获奖的各类论文、调查报告、著作、教材等。
2.教师创作、参演并获奖的各级表现类、表演类作品。
3.教师获得的各级各类奖项。
(二)发表成果
1.教师撰写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各类论文、调查报告、著作、教材等。
2.教师创作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各类表现类作品。
(三)讲座、展演、学术交流
各系、各部门2016年度举办或外出参加的各级各类学术讲座、展演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成果获奖、发表时间
1.2016年1月-12月教师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论文、著作(教材)等科研成果。
2.2016年7月—12月,参加国内外各级各类赛事并获奖的科研成果。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1.获奖类科研成果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各一份;发表或出版类科研成果须提交成果的复印件(含封底、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一式一份;各系、各部门统计汇总表一份(含电子文档;请在教师QQ群共享中下载填写)。
2.请各系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016年12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文华学院科研处进行审核认定,逾期责任自负。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