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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馆签订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作者:admin   2021-05-20   点击数:6679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馆签订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2021年5月19日,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馆合作,建立“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专业教学实践基地”。普洱市景谷县的文化馆作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师生进行教学实践的场所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馆作为基地,使文华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的教学、展演、文化艺术产品与市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发挥双方优势,共同为社会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多方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多赢的原则,达成校企联合共识,以实现教学模式、商业经营的创新与突破,文华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经过调研、考证,认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馆具备建设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的条件,特签订此协议。

签订协议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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