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系学生党支部
召开《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学习会议
郑家玉
根据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党总支指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学习指示。按照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计划,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美术系学生党支部于2014年10月21日13时在国画教室106开展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积极讨论确定了委员会推荐人选名单。
此次学习讨论活动由美术系学生党支部书记孙同良老师领导和组织,组织委员吕丽荣老师、宣传委员郑家玉协助。到场的党员都积极的参加了此次会议内容学习。学习活动会议中由宣传委员带领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深入学习并讨论。
全会重要提出:
一、关于选举权:正式党员有选举权、预备党员有旁听权。
二、在学习中,对两个条例、一个实施办法的内容进行全文学习;
三 、教育支部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党员的义务、权利、党员干部的标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换届工作。
会议现场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美术系党支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