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教师进行“参与式”教学的尝试
刘丽明
“参与式教学是一种新型教学法,指全体师生共同建立民主、和谐、热烈的教学氛围,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拥有同等参与和发展机会的一种有效教学方式”。
为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上课积极性和“两课”教学的实效性,思政部刘丽明老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进行“参与式”课堂教学的尝试,她组织学生进行“三尺讲台,锻炼自我”的课堂教学活动,她把学生分组,让学生自己准备第四章第四节“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制作PPT,让学生在课堂上讲课。
学生讲课现场
通过此次“三尺讲台,锻炼自我”的“参与式”教学的尝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把握课堂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加强了老师与学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反馈,使学生能深刻地领会和掌握所学知识。学生良好的表现也让老师意识到自己的不足,进而全面学习,扩宽自己的知识面。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思政部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