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费用结算工作正式展开
贺晓璇
根据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与我院签订的《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2012云人带第182号)的有关规定,须按时清理、结算、缴纳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一年来的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费用。我处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开始对这一年来我院教职工的人事关系和档案进行统计和清算。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