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及报销要求
原始凭证在这里指的是购买物品或支付费用等取得的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等。
1.原始凭证的名称;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计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事业的内容;
(7)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位、金额。
2.原始凭证的报销要求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素应齐全,内容要真实。
(2)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若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后必须由出具单位在更正处加盖公章。如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