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工作处
2013届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3159

2013届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

黄彬

2013年5月31日上午9:00,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学生处教师黄彬参加了由云南省教育厅主办的2013届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云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董一凡、政策法规处处长雷韬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指出:

1、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是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以学校对学生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准的保险,对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强化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      开展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切实推进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将学校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      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主要内容。

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通常为一个学年度。我省统一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期满续保。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都应该投保校方责任保险。

4、      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切实做好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掌握有关法规政策,增强做好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5、      加强管理,确保我省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必须坚持“积极组织、规范运作、强化管理”的原则,深入宣传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意义,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我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积极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进行中

 

各单位参会工作人员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 2018 All Rights Rserved 昆明传媒学院(原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滇ICP备18011295号-1 技术支持:奥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