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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解析二
柴哲
一、突发事件的基本定义:
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国家法规条框内的和公众公认的约定成俗的准则内,自然表现出来的具有逻辑必然性的日常行为,是为正常行为,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饥而餐,因渴而饮,凡此种种;
反之,则可视为异常行为。它具有因果的必然内因和外在的偶发性;当这种异常的行为影响了公众秩序,或者即将可能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具有发生的时间、地点的不可捉摸性,意外的突然发生的此类事件,是为突发事件。
二、处突的一线工作人员:
是指学院严密组织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职责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处突的各级工作人员,如:辅导员、班主任、宿管人员、保卫人员、系办公室主任、学工处值班人员等。
三、处突的组织程序:
处突预案明确规定,各部门值班必须报备,向哪个部门报备呢?一个是党院办,一个是学工处,另一个是保卫后勤处,报备的意义大家应该都明白,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
一线工作人员到位处突,不能在职责内处理的,就需要向上报告,当然,你不能随随便便就想当然越级报告,你得根据事件的大小、性质和后果等几个方面衡量,所以,处突预案第三条至第六条里明确了白班和夜班的处突的组织程序,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当发生重大紧急危情时,直接责任人可酌情越级向学院党政报告和直接就近报警。
四、舆情控制:
现代社会活动中,各种传播媒介令人应接不暇,照片、视频满大街都是,措辞、说法往往差之千里,令人啼笑皆非,学校是个令人敏感的地方,涉及到千家万户,如果仅仅是啼笑皆非也罢了,但轰动的效应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这就不得不令人有所防范,所以,在处突预案第九条里,就明确了工作人员不得个人擅自行为,而是必须经过处突领导小组决策。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