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2019年度防灾减灾工作,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新理念,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水平,积极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的有关工作。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57号)
云减电〔2019〕1号_云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_正文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保卫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