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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与就业处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小组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4026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小组

  

李雨蔓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要求,为深入贯彻全国和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2013】7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特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地、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统筹、综合施策,广辟渠道、完善服务、齐抓共管、扎实推进,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我院为认真落实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宣传方案。

  

二、组织领导

  

学院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院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成立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

  

三、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四)结合学校实际,为毕业生就业服务

  

(五)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力度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学生处 就业办

  

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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