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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与就业处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2973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

  

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做好2016年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定将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托管工作,托管期限为三年。因今年托管工作有所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通知如下:

  

一、托管对象: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的未就业且未婚、未孕毕业生。

  

二、托管条件:1、云南生源高考后,将户口从高考户籍所在地迁往云南省另一州市或省外被录取高校所在地的毕业生。2、云南省外生源高考后,将户口从高考户籍所在地迁往被录取高校所在的云南各州市的毕业生。3、户口和档案必须一并托管,不单独托管。

  

三、托管工作: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需完成电子档案上报工作后,毕业生才能网上进行申请并打印托管的表格后到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云南省外高校毕业生直接到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办理。2、因为今年托管工作调整,所以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到高校现场办理托管工作,学生直接到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四、托管流程:1、省内高校毕业生先网上进行申请并打印托管的表格后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学校同意托管并盖章后到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2、省外高校毕业生直接到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五、托管办理时间:2016年5月9日-9月30日

  

六、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昆明市学府路二号云南省教育厅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学生咨询电话:0871-615144557、65156863、65151087

  

七、需要托管的学生请先到网上填写信息,打印表格到就业处盖章!(网址:www.yn111.net)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处

  

一六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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