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凸显办学特色、提升高等学校服务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文华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经过反复论证并通过人才培养方案,拟申报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美术(油画)、美术(中国画)、美术(雕塑)、广告设计与制作、包装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平面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室外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与策划、汉语、新闻采编与制作等23个三年制高职高专专业(含方向)。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4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10月14日17: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交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教务处。
联系电话:0871-68301651,邮箱:43855106@qq.com。
联系人:李老师,和老师。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