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圆满完成云南艺术学院选区区级人大代表选举投票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昆明市呈贡区选举委员会选举日的决定,我院于12月17日9时至11时进行了云南艺术学院选区文华学院投票点的投票工作。党院办按照武作健书记的具体安排部署,进行了投票工作前的相关准备工作,负责了投票现场的人员组织和监票工作,并于投票结束后完成了选票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将有效选举结果及时上报了云南艺术学院组织部,圆满完成此次云南艺术学院选区区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党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