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人〔2013〕20 号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行 2013 年下半年
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师范学校:
为拓宽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教师来源渠道,经研究,决定
举行 2013 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现将考试安排及资
格认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考务安排
(一)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2013 年 10 月 19 日(相关层次及相应课程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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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报考安排
采取网上报名及确认同时进行,时间:2013 年 6 月 24 日至
7 月 19 日。考生可登录网站 http://www.ynzk.cn 进入工作网自行
录入报名信息后,再到各州(市)、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
名点确认,办理验证、照像、交费等手续。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
确认点通知。
(三)考点设置
考点只设在各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各县(市、区)一
律不设考点。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 1 个月之后,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号上网查询考试成
绩。考试成绩单到报名点领取,所有报名点需在接到省招考院考
试成绩通知当天通知考生领取成绩,不得延误(成绩查询网
址:www.ynzs.cn,省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871-65156203)。
三、考前培训和教材
(一)考前培训
申请人可以自学形式认真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也
可自愿参加考前培训。可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的培
训院校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培
训。有关培训的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云南省教师
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学府路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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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大厦二楼;联系人:徐艳霞、杨力荔;联系电话:0871
-65120978)。
(二)培训教材
统一使用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的教师资格
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学考试
大纲》。其中,幼儿教师培训教材使用教育部规划教材《幼儿教
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保育教程》。
四、教师资格认定受理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分级办理,各类教师资格的认定由相
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均
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属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
师资格的人员均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属地的州(市)教育局提交
申请材料。
(三)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完
善手续后将材料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只有在职在编和拟
聘担任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的人员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
格。
2014 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可参加本次教育学、教育心
理学考试,可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或本人自行向学校所属
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相关政策可登录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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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网站人事处网页 www.ynjy.cn,参阅《云南省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办事指南》和《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问答》。
附件:云南省 2013 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网上
报名公告
云南省教育厅
2013 年 5 月 8 日
抄送:机关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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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5 月 10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