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
职称评审条件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 号)的有关要求,我省将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修改完善。为确保评审标准的可操作性,为全省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决定开展相应条件的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我院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校领导等四类人员,调查范围内务必做到全员参与。
二、部分指标说明
(一)人员类别
“专职辅导员”: 指在学校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如有兼任情况的以本人实际聘任的岗位类别为准。
“管理人员”: 指聘任在管理岗的人员。
“校领导”: 指学校党委书记、校(院)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院)长、纪委书记。
(二)教学成果奖:指由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学成果奖,级别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
(三)科技成果奖:指“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成果发明奖”三类,级别分为“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四)表中所列的数字均含本级。
三、其他事项
(一)职称评审条件是进行职称评审的关键依据,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为落实好修订任务,系、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问卷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
(二)《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问卷调查表》一人一份。为保证问卷调查数据客观真实,表格中需勾选的地方,仅能选择一个选项,不得多选或不选;需填写文字的地方,请用正楷书写,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问卷调查表》原件于2014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张贤进
联系电话:0871-68302565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