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
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2018〕13号文件有关《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将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专职教师。
二、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
2.自觉努力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坚守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4.热爱本职工作,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5.连续在民办学校工作3年以上(含3年)。
6.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未请过长假、目前在岗。
三、报送材料
1.认真填写《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选表彰评审表》(见附件)。
2.推荐对象典型事迹材料600字以内。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三、推荐名额
每个部门推荐2-3个名额。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自愿申报,参评材料请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至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史美艳
联系电话:68302565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8年6月4日
附件:
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审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