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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5196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级学院、教学部门:

  

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2018〕13号文件有关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将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专职教师。

  

、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

  

2.自觉努力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坚守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4.热爱本职工作,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5.连续在民办学校工作3年以上(含3年)。

  

6.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未请过长假、目前在岗。

  

、报送材料

  

1.认真填写《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选表彰评审表》(见附件)。

  

2.推荐对象典型事迹材料600字以内。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三、推荐名额

  

每个部门推荐2-3个名额。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自愿申报,参评材料请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至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史美艳

  

联系电话:68302565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8年64

  


 

  

附件:

  

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审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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