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工作处
防溺水安全教育(一)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4335

  

防溺水安全教育

  

 

  

 游泳是一项有益身心的体育运动,但存在一定危险,稍有不慎可能发生事故。“五 一”假期临近,学院保卫处特别提醒各位师生不要到未开放的水域去游泳,即便是到开放的游泳场所去游泳,最好也要结伴而行。近年来,接连发生大学生游泳溺水死亡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游泳安全。

  

游泳安全注意事项

  

1.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严重沙眼等以及各种传染病的人不宜游泳。处在月经期的女同学也不宜游泳。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必须先了解水情,水中游暗流、漩涡、淤泥、乱石和水草较多的水域不宜作为游泳的场所。来往船只较多、受到污染和血吸虫等病流行地区的水域也不宜游泳。

  

3.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可以跑跑步、做做操,活动开身体,还应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这样可以使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哪些人不适合游泳锻炼

  

夏季正是游泳的好季节。游泳既可消暑,又可增强体质,磨练意志,提高机体抗病能力。但为了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有些人不宜参加游泳:

  

▲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和精神失常的人,下水容易突然晕倒或失去知觉。

  

▲患有癫痫病的易抽搐的人不宜游泳,以防因突然发病而失去游泳技能发生危险。

  

▲患有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红眼病、性病、体癣等传染性皮肤病患者,不可参加游泳,以防止传染病传播。

  

▲耳聋者不宜参加游泳,因耳聋者中耳内调节平衡的器官也会受到损伤,从而削弱了身体平衡能力并使自己的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急性发作。

  

▲妇女月经期、孕妇、产后两个月内、人工流产或结扎输卵管一个月内、环后半个月内均不能游泳。

  

近年来大学生溺亡案例

  

【案例实录一】2005年夏,某校工程勘测专业在外实习三位男同学难耐高温,偷偷跑到距实习地2公里以外的水库去游泳。在游泳中,一位同学突然两腿抽筋、大声呼救。另两名同学因水性不太好又不懂救生的方法,虽拼尽全力仍无法将其救上岸来,遂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学友渐渐被水吞没。

  

【案例实录二】 2012年5月,安徽某高校多名学生在长江某水域玩耍,其中7人下水发生溺水事故,经公安部门赶到现场全力救援,2人获救,其余5人不幸溺亡。

  

【案例实录三】 2013年6月22日,内蒙古某学院的12名学生到户外野餐,在河道边戏水时,一名学生不慎落水,其余11名学生组织援救。在援救过程中,又有5名学生相继落水。当地公安、消防、120急救人员在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施救,其中2名学生获救,其余4名学生不幸溺亡。

  

【案例实录2016年6月5日晚,呈贡捞鱼河下段靠近昆明理工大学恒园,发现昆明理工大学和云南师范大学两名在校学生溺水身亡。

  

【案例实录2017年4月30日下午3点左右,一名男性游客在云南玉溪澄江县禄充景区小广场观景台旁边水域游泳时不幸溺亡溺亡男子刚满20岁,系云南农业大学大一在校学生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保卫处(转载)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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