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良好习惯,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樊凯恩
近期,我院学生治安大队在学生食堂门口开展“失物招领”活动,通过“失物招领”的方式来提醒同学们注意日常财物保管。
在失物登记中发现有以下特点:地点多为公共课教室、食堂、运动场;物品主要有银行卡、学生证、饭卡、手机、钱包、钥匙、书本等。主要是因为同学们对自己的财物缺乏保管意识,将物品随意摆放或离开时忘记带走引起,最终给自己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1.同学们要提高自己的保管意识,不可马虎大意,养成良好习惯。
2.在教室、食堂等人员活动量较大的地方,不要将包及贵重物品随意留在公共场所,要做到包随人走,或交由其他同学代为保管。
3.需要到篮球场、足球场运动时,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身上,如已带到运动场的,请尽量安排专人看管。
4.宿舍内的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等贵重物品,平时注意将自己的柜子、抽屉锁好,外出时请反锁宿舍门。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保卫后勤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