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保卫处
近期校园安全警示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3179

  

近期校园安全警示

  

时间进入十月中旬,同学们都已经开始了自己正常的大学生活,最近一段时间,我院周边治安状态在当地政府的重视下,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净化,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于此同时,我处也整理出一些涉及同学利益的注意事项,请广大同学在学习生活中务必注意:

  

一、宿舍内严禁各种形式的上门推销行为,请大家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宿管老师或辅导员。

  

近期接报,有社会人员,入校上门推销,从化妆品、文具到各种首饰,由于推销人员在校内与部分同学联系,让我们的教师防不慎防,为防止同学利益受损,我们再次郑重提示:切莫贪图小便宜!

  

二、学院过渡办学期间,将严肃处理学生酗酒及酒后滋事行为。

  

为保障我院良好的教风、学风,学院在过渡办学期间,针对学生酗酒及酒后滋事的情况,有明确的处理规定,一律按学生管理规定上限处理。请各位同学在校期间,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健康,尽量不喝酒,更不要酗酒或参与、涉及到酒后滋事事件中去,为确保自身安全,请远离酗酒场合、或可能滋事人员。

  

三、校内人群聚集处,请保持良好秩序。

  

目前,校园内学生群体达到万余人,食堂,球场等人员密集场合在高峰时,人流量较大,学院已安排教师及部分学生干部在人群密集时间做好人流控制工作,请大家遇此情况,服从管理,切勿图一时便利,侵害他人安全,最后损人不利己。做到文明礼让,排队有序。

  

四、《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规定》已发放到各位同学手中,在入学教育中也都重点提到过此条,为保障你在校期间的住宿安全及利益不被损害,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规定》。宿舍,是你们读书休息的地方,不是厨房,请按照规定住宿,不要使用或做与规定相违背的电器和事情,火险意识,请大家牢记。在安全检查中我处将继续严肃处理此类违纪事件,一经发现,

  除没收违规使用的电器之外,按照规定,一律上报学院给予相应学籍处分。

  

五、切莫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到非法营业场所消费。

  

离校期间,为保障你的权益,请你选择乘坐正规的营运车辆,到有资质的场所消费,否者,一旦发生纠纷,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你将很难维权。

  

以上警示,请同学们注意。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保卫后勤处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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