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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宣传日 --- 一起学宪法
作者:admin   2020-12-04   点击数:4760


图文来源于网络保卫处收集整理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让我们一起讲宪法、学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宪法日的来历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主要指的是受教育的义务和劳动的义务。也就是说,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设立宪法日是国际惯例。在现代法治国家,宪法是最高权威,很多国家大都以宪法日这种形式纪念宪法实施。设立“宪法日”培养的是对宪法的认同。国民对宪法的忠诚,是加强对宪法的敬仰和敬畏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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