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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招聘公告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3481

  

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实施方案公告

  

为发展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继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精神,宣威市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员4名,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 业、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qjgd.zjw.cn)、《宣威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有效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须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 8月12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6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质(格)证书,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成绩未持有证书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6.具有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学历,曲靖市外生源或户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本岗位,须参加笔试。

  

7.形象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 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宣威市文化艺术中心一楼花灯剧非遗展演中心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874--7122408

  

(三)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报名前应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向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在初试报名时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本人学历信息,又拒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交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

  

(五)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初试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同时缴纳报名费用。

  (六)准考证领取

  初试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须于2014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宣威市文化艺术中心一楼花灯剧非遗展演中心综合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

  笔试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总分为250分。《综合知识》为100分。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参考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4版)》。《专业知识》为150分,主要考艺术类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加分

  1.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过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分值及办理程序,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有关加分规定予以加分。

  2.办理时限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8月25日前到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8月28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1日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 :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考生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地点:宣威市文化艺术中心一楼花灯剧非遗展演中心综合办公室。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资格复审结束后,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5.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按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面试方案》。

  3.有关事项

  (1)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以下6个项目:舞台形象、形体;舞蹈表演(3至5分钟带音乐);基本功训练(下腰、下叉、提腿、平转、);表演(含小品、小戏片段可请人助演5至10分钟);演唱(歌曲一首带伴奏音乐)(3至5分钟);除以上5项考试范围以外的特长才艺展示(2至5分钟)。

  (2)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舞台形象、形体(10分);舞蹈表演(20分);基本功(20分);表演(25分);演唱(20分);除了以上5项考试范围以外的才艺展示(5分)。

  (3)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宣威市文体广旅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宣威市文体广旅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宣威市文体广旅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九、录(聘)用手续的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十一、本方案由宣威市文体广旅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文体广旅局 0874--7122408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7162194

  

 

  

附件:宣威市文体广旅局2014年公开招聘演员计划表.xls

  

 

  

 

  

 

  

 

  

宣威市文体广旅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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