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继续教育与就业处
关于征集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3806

  

关于征集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圆满落下帷幕,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力争在2018年第四届省、国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2015[36]号文)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自2015 年起联合有关部门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目前大赛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影响最大的赛事活动之一,成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第三届大赛,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的2257所高校参赛,团队报名项目37万个、参与学生150万人,分别是上届的3.2倍、2.7倍,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大赛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参赛学生要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大赛做出指示,鼓励将大赛建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刘延东副总理每年都莅临比赛现场并接见参赛获奖学生、指导老师和专家评委代表。

  

“互联网+”大赛是当下国内诸多大学认定的最高层次的创新创业竞赛(I级甲等)之一,学院也将对在大赛中获得良好成绩的项目参与者、指导老师、所属二级学院进行奖励及政策支持。

  

 二、 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校生,或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能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校生,或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联合组队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但是请注意:跨校组队的项目,成绩只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第四届大赛特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参与此赛道项目,省教育厅、各高校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激励政策

  

成功报名(以2018年上半年大赛官方“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移动端报名统计为准)的参赛团队,按项目最终获得校赛、省赛、国赛的成绩不同,报请学院领导,对参赛学生、项目指导教师、二级学院给予标准予以奖励。(具体方案见省教育厅大赛正式文件下发后发布的文华学院校赛方案)

  

、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选拔预计在2018年4-5月举行,云南省赛决赛预计将在2018年7月8月举行,全国总决赛预计在201810下旬举行。大赛项目征集和校赛选拔工作由院就业创业处、院教务处牵头并组织实施,学生工作处、团委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2.征集要求。各二级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参加第四届“互联网+”大赛。

  

3.指标要求。学院稍后将根据省教育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结合前期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经验以及各二级学院学生历年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情况,对各二级学院参赛队伍数量提出要求,报名完成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评估考核重要依据之一(以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为统计依据)。各二级学院具体项目数量指标待省厅数量指标下发后再具体量化,目前预估不低于去年标准。

  

 4.提交要求。请二级学院将项目征集表(附件1)和二级学院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盖章材料统一汇总好,并填写好学院联络人(附件3),二级学院联络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纸质版于2018年43日前报送到院就业创业工作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分项目命名,格式为:二级学院-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教师负责人。

  

 

  

特此通知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 2018 All Rights Rserved 昆明传媒学院(原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滇ICP备18011295号-1 技术支持:奥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