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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学生公寓安全注意十条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3471

学生公寓安全注意十条

一、大学生应遵纪守法,在宿舍内不赌博、不吸毒、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买卖或持有管制刀具、不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不扰乱公共秩序、不携带犬或蛇等宠物进公寓、不擅自留宿亲友客人、不在公寓内饮酒喧哗、不非法经商、不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人人注意防火安全,学生公寓不准存放剧毒或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或违章用电,不要卧床吸烟,不准破坏和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在公寓内焚烧废纸杂物;禁止将燃烧物、废弃物扔到宿舍楼下;要严防火灾和触电事故,遇有火灾要积极扑救并迅速报火警。

三、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害。如果遭受非法侵害,应及时向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报警;有时侵害尚未发生,但学生预感到危险,也应及时报警。

四、女学生遭遇歹徒侵害或骚扰,要以积极态度应付,要记牢歹徒相貌特征并设法掌握物证,并及时报警求助;睡觉要锁好宿舍门。学生接到骚扰、恐吓、威胁、勒索及非法宣传电话或信件也应及时报警。

五、个人财物妥善保管,较多现金要存入银行,存折和信用卡仔细保存,不要用生日或楼号、宿舍号等容易被人猜出的数字当密码,密码不要写在存折或信用卡上,注意保密;身份证必须和存折、信用卡分开存放。贵重物品假期应带回家或托人保管。

六、离开宿舍时要反锁门窗,房门和箱柜钥匙随身携带不要乱放,短时离开(如串门等)或睡觉时也要锁好门,严防小偷溜门钻窗或捅开门锁偷窃;不要把钥匙随便借给别人,发现宿舍被盗,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七、公寓内禁止买卖、观看、复制、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或盗版光盘软件等。出售、出租、制作、复制、传播上述物品是违法或犯罪行为。

八、注意预防诈骗活动。不要让身份可疑人员进宿舍,对陌生人员的推销或收费活动应拒绝,对攀认乡亲的人或盲流乞丐、化缘募捐人员不要轻信;遇到擅入宿舍的可疑人或其他身份不明人员,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和保卫部门。

九、注意计算机防盗和上网安全,注意预防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学生上网应守法、讲德、做规矩网民。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电子骚扰;不要做黑客,也不要做黄客(沉迷于淫秽信息)。法律禁止公民上网查阅、复制、制作和传播宣扬邪教、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十、大学生应提高防范意识,积极预防各种不法侵害行为和意外事故,并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维护公寓安全和治安秩序,积极举报发生在公寓内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或可疑情况。

举报电话:保卫后勤处:68302548、68301502石江派出所6887011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保卫后勤处

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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